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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房地产开发新模式建设,证监会拟推出商业地产REITs
2025年11月29日 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汤利宾 11月28日,中国证监会就起草的《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商业性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公告》旨在进一步丰富资本市场投资和融资工具,支持构建房地产开发新模式,持续提高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流动性和效率。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27日。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1月27日,77只上市REITs融资价值2070亿元,总市值2201亿元。市场运行平稳、向好。 2024年以来,中证REITs总回报指数累计上涨22.46%。 REITs逐渐成为财产配置的重要类别。业内人士认为,我国REIT市场持续发展,功能持续发挥,在盘活存量物业、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满足居民理财需求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我国商业地产存量巨大,有通过REITs生存、拓展股权融资渠道的内在需求。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遵循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开展商业化经营活动。适时推出房地产REITS,可以更好发挥REITs功能,支持房地产开发新模式建设,进一步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此次发布的《公告》共8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公告》明确了产品定义,即商业地产REIT是指在持有商业地产中间获取稳定现金流并向基金持有人分配收益的封闭式募集型证券投资基金。 《公告》明确了基金注册和运营管理的要求,包括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要求、尽职调查、申请材料、商业地产等,以及基金管理人的主动经营管理责任。其中,在申请募集商业地产REIT之前,基金管理人必须对拟持有的商业地产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并聘请符合规定的专业机构提供审查、法律、审计等专业服务。公告称,商业地产REIT拟持有的商业地产必须符合国家战略、发展规划等行业政策,权属清晰、范围明确,完成基本合规程序,产生长期稳定的现金流,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为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和专业机构的作用,严格履行职责,《公告》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监护人等专业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和协议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专业标准和监管要求,为商业地产REITS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专业服务。在强化监管职责方面,《公告》明确,证监会及派出机构依据股票型基金基金等法律法规,对商业地产REITS进行监管、风险监测和处置。此外,根据《公告》,与商业地产REITs有关的其他事项须参照《公开发行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朱晓航)